【歌舞娛樂放映游藝場的場所布置要求有哪些?】
(一)、歌舞娛樂放映游藝場的場所包含了那些場所:
1、歌舞廳、
2、錄像廳、
3、夜總會、
4、卡拉OK廳(含具有卡拉OK功能的餐廳)、
5、游藝廳(含電子游藝廳)、
6、桑拿浴室(不包括洗浴部分)、7、
8、網(wǎng)吧等歌舞娛樂放映游藝場所(不含劇場、電影院)

(二)、歌舞娛樂放映游藝場的場所能夠設置在哪些樓層:
1、不應布置在地下二層及以下樓層;
2、宜布置在一、二級耐火等級建筑內的首層、二層或三層的靠外墻部位;
3、不宜布置在袋形走道的兩側或盡端;
4、確需布置在地下一層時,地下一層的地面與室外出入口地坪的高差不應大于10m;
5、確需布置在地下或四層及以上樓層時,一個廳、室的建筑面積不應大于200m2;
(三)、除了樓層的要求以外,會房間的門和墻還有以下要求:
1、廳、室之間及與建筑的其他部位之間,應采用耐火極限不低于2.00h的防火隔墻和1.00h的不燃性樓板分隔,
2、設置在廳、室墻上的門和該場所與建筑內其他部位相通的門均應采用乙級防火門。

(四)、因為場所屬于火災隱患的重點場所,因此還有一些特別說明:
1、歌舞娛樂放映游藝場所為歌廳、舞廳、錄像廳、夜總會、卡拉OK廳和具有卡拉OK功能的餐廳或包房、各類游藝廳、桑拿浴室的休息室和具有桑拿服務功能的客房、網(wǎng)吧等場所,不包括電影院和劇場的觀眾廳。
2、 “廳、室”,是指歌舞娛樂放映游藝場所中相互分隔的獨立房間,如卡拉OK的每間包房、桑拿浴的每間按摩房或休息室,
3、這些房間是獨立的防火分隔單元,即需采用耐火極限不低于2.00h的墻體和1.00h的樓板與其他單元或場所分隔,疏散門為耐火極限不低于乙級的防火門。
4、單元之間或與其他場所之間的分隔構件上無任何門窗洞口,
5、每個廳室的最大建筑面積限定在200m2,即使設置自動噴水滅火系統(tǒng),面積也不能增加,以便將火災限制在該房間內。
6、當前,有些采用上述分隔方式將多個小面積房間組合在一起且建筑面積小于200m2,并看作一個廳室的做法,不符合《建筑防火設計規(guī)范》的要求。


